依据《广东培正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“第七章第二十九条”第5项规定:“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又无正当事由不缴费注册者”及第6项规定:“未能正常毕业的学生,在后续学习年限内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的”,学生应予退学处理。
黄镇嘉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又无正当事由不缴费注册,未能正常毕业后,在后续学习年限内无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注册。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汇总相关资料后,经2024年第19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根据上述规定,同意对黄镇嘉作退学处理,给予注销学籍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
此通知及退学名单同时上传至学校继续教育官网【学历教育】栏目,网址为:https://jixujiaoyu.peizheng.edu.cn/xljy/index.htm。
此名单公示期为5天(2025年1月3日-7日)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,电话:020-2297012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