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广东培正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 “第七章第二十九条”第5项规定: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又无正当事由不缴费注册者,学生应予退学处理。
陈伟锋等3名学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又无正当事由不缴费注册,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汇总相关资料后,经2024年5月10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根据上述规定,同意对陈伟锋等3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给予注销学籍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 |
学习形式 |
1 |
202150101003 |
陈伟锋 |
法学 |
函授 |
2 |
202250201030 |
胡红梅 |
工商管理 |
函授 |
3 |
202250401028 |
林海瑶 |
人力资源管理 |
函授 |
此通知及退学名单同时上传至学校继续教育官网【学历教育】栏目,网址为:https://jixujiaoyu.peizheng.edu.cn/xljy/index.htm。
此名单公示期为5天(2024年5月14日-18日)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就业与继续教育处,电话:020-22970128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