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培正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》“第二章 第十条”规定:学生在每学期开学时,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,办理注册手续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注册者,必须履行请假手续。未经请假或逾期1个月不注册者,按退学处理。
继续教育中心汇总学生相关资料后,经2023年6月30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同意对符合上述规定的林琼忠等2名学生作退学处理,给予注销学籍,现将名单公示如下:
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专业 |
学习形式 |
1 |
202250101006 |
林琼忠 |
法学 |
函授 |
2 |
202250801012 |
吴丽君 |
行政管理 |
函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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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公示名单公示期为5天(2023年7月6日-10日),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继续教育中心,电话:020-22970128。
广东培正学院
2023年7月6日